(一)
長期以來,熱風爐應該實行什么排放標準,困擾著環評工作者。而實行什么樣的標準,關于企業的出產、主管部門的監管至關重要。
標準實行的規則之一便是,工作標準與綜合排放標準不交叉實行,有工作標準的應該實行工作標準。這其實很好了解:每一項工作標準的擬定,必定考慮工作的發展水平、污染防治水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可以說,工作標準更有針對性。
因此,標準不是越嚴越好,而是適宜的才是較好的。
(二)
目前,關于熱風爐的實行標準,有兩種觀念:一種認為應該實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種認為應該參照實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究竟該應該實行哪個標準呢?
首先看工業爐窯標準的適用規劃:工業爐窯在工業出產進程中選用燃料焚燒產生的熱量或者是經過電能轉化產生的熱量,然后將物料或者是工件進行以下工序的熱工設備,工序包括:鍛煉、焙燒、燒結、熔化、加熱等。
在對爐窯定義的了解主要是“熱工設備”四個字,也便是說“熱工設備”是該標準處理的規劃。直觀地說:工業爐窯適用于直接加熱物料的工藝。
再看熱風爐(燃煤熱風爐)的定義:“本標準適用于焚燒煤和煤粉、加熱介質為空氣直接加熱的分置式或整體式熱風爐”。
熱風爐是用于氣流單調、噴霧單調、流化單調、塔式單調、地道單調及回轉單調等設備的主要輔佐設備,也是溫室及牲畜飼養場主要的加溫設備,廣泛應用于農業出產、農產品及食物加工、冶金、建材等行。
(三)
實行什么樣的排放標準,要結合工作相關標準、工藝特點等方面綜合考慮。
《燃煤熱風爐》(JB/T6672-2011)作為熱風爐的技術標準,對熱風爐的技術要求等方面給出了技術標準指引。其間標準性引用文件包括《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且該標準“3.4環保目標”指出,熱風爐的排放應該實行鍋爐排放標準。
《熱風爐質量點評標準》(NY/T464-2001)相同引用了大量有關鍋爐方面的標準,且相同明確規定熱風爐相應環保目標,應該滿意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有什么能比工作技術標準對風熱風爐更清楚的呢?雖然以上標準是推薦性的標準,但是關于了解熱風爐的工作原理、技術條件等,是沒有問題的。
因此可以認為,熱風爐應該實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相關要求。
(四)
鄧任偉發表論文《熱風爐大氣污染物適用排放標準》(北方環境第25卷第10期2013年10月),對熱風爐應該實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具體敘述,在此摘錄部分內容:
①熱風爐不同于一般的換熱器。一般的換熱器只觸及冷熱兩種流體的換熱,并不觸及燃料的焚燒及相應的由燃料的化學能向熱能的轉化。而熱風爐有必要觸及兩個進程:燃料的焚燒及焚燒產品與空氣的換熱。所以,熱風爐在某些方面更像一般的鍋爐,不過它提供的不是熱水或蒸汽,而是熱風。但是,與一般的鍋爐比較,熱風爐也有其共同的利益,熱風爐不是一個壓力容器,一般被加熱的空氣是在常壓下活動的。
②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當地標準,給出了標準的適用規劃。風爐加熱介質為空氣。熱風爐在上述有關當地排放標準中可被視為鍋爐,其大氣污染物排放實行相應的當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五)
《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自1996年發布以來,一守時期內,在環保處理方面確發揮了重要的效果。然而在環保處理越來越嚴峻的現在,在環保處理從“三湖三河兩控區”變為“聯防聯控、打贏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的現在,現已遠遠不適用于處理要求了。
現行工業爐窯排放標準污染物限值之寬、處理方式之粗豪,控制的污染物又不全面,且底子沒有考慮清潔能源的處理要求,很顯然現已遠遠不能滿意處理要求了。此外,許多工作不斷發布工作標準,相應的工業爐窯有了針對性的、新的排放標準要求,工業爐窯標準的運用規劃越來越小。
摘錄吳鐵等人文章《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效果剖析》(環境影響點評,V01.37.No.6,2015年)中的表述如下:
跟著環保形勢的改動,工藝改動導致工業爐窯類型產生改動,新式爐窯層出不窮,作為排放標準,偏于粗豪的處理理念現已難以滿意精細化的環保處理要求。不同爐窯在不同工況下,同一爐窯在不同工段下,乃至同一類爐窯在不同形式下,污染物的產生特征均存在差異。此外,《爐窯標準》未充沛考慮到不同材料、燃料或許會使產生的污染物存在巨大差異,同種爐窯運用的燃料既可所以煤、油、氣等,也可所以電。
因此不斷有人呼吁,及時廢止工業爐窯的排放標準,以更細分的包括工業爐窯的工作標準來進行環保處理。非常之有道理。
從上述熱風爐的特性、機械工作標準和熱風爐大氣污染物適用的有關當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方面進行剖析,可知熱風爐是一種以空氣為加熱介質的鍋爐,其大氣污染物排放應實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